建筑工人受工伤得到满意赔偿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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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建筑工人黄xx被包工头雇佣,在东莞一家装修公司做水泥工,工作期间未与包工头以及装修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2013年3月28日,黄xx在去上班的路途中受伤,导致腰部压缩性骨折。黄xx委托周君红律师代理本案,追索工伤赔偿款。
【裁决结果】:
尽管本案缺乏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但通过周君红律师的巨大努力,本案最终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并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黄xx的伤残等级为9级。后周君红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黄xx与东莞装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东莞装修公司同意向黄xx赔偿9万元的工伤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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