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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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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律师代理李某某与某幼儿园劳动争议仲裁案胜诉

来源:杨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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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律师代理李某某与某幼儿园劳动争议仲裁案胜诉

杨勇军律师

  

    一、简要案情

申请人李某某于1999年开始在某办事处X家幼儿园任幼儿教师,并于2001年9月开始任该幼儿园园长。因区划调整,2010年起XX家幼儿园划归X山街道办事处,李某某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2008年12月1日与XX镇教育助理办公室签订了《XX镇幼儿教师聘用协议》,2013年4月1日与XX街道中心幼儿园签订了《XX中心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后分别多次与XX街道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1月19日,李某某收到XX中心幼儿园邮寄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上,李某某多次与该单位协商,要求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但该单位均不同意。李某某于2019年8月委托杨勇军律师向济南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请求

要求与XX中心幼儿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审判结果

杨勇军律师代理原告起诉后,经济南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支持了申请人的诉求。原告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

四、杨勇军律师说案

(一)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XX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应视为与申请人李某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被申请人与当与申请人李某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列举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该第(一)项规定,只要达到连续工作满十年即可。本案中申请人李某某于1999年9月开始在XX街道XX家幼儿园任幼儿教师,后根据工作需要于2001年9月开始任XX家幼儿园园长,期间连续多次签订为期一年的幼儿教师聘用协议,在XX家幼儿园任职到2010年8月。2010年5月因行政区划调整,XX家幼儿园划归到XX街道办事处,后申请人在XX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任职至今。因申请人在济南市历城区XX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了二十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申请人要求与被申请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应当与申请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2018年9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述“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包括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合同,也包括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论何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作出“续订”的意思表示,即视为符合该条件。本案中,申请人李某某2008年12月21日签订《XX道幼儿教师聘用协议》、2013年4月1日签订《XX中心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后分别多次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与济南市历城区XX街道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签订该劳动合同的行为视为被申请人同意与申请人续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对于合同书中所确定的固定期限的约定,应由被申请人举证证明是“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也没有证据证实申请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亦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

本案中申请人李某某在担任幼儿教师及园长期间一直格尽职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曾于2011年9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评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在2018-2019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评为优秀教师。而如今被申请人在未于申请人协商一致,且不能证明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申请人提出与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在未与申请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以上代理意见,请仲裁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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