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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黄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量: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委托人李XX与刘XX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是刘XX婚内出轨,致使两人经常争吵,矛盾越发严重。李XX与刘XX面对这样的状况最终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是互不相让。因此,李XX特委托云南XX的律师进行诉讼。

【案件经过】

云南XX接受李XX的委托后,律所立即指派资深律师对案情做了确认,了解双方感情存在的问题,子女情况及共同财产情况。经承办律师分析后发现,双方感情破裂主要是因为日常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逐渐变淡,且刘XX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均同意离婚,但是在孩子的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本案的关键点是查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但是在提交调查令申请书后,法官不同意开具调查令,导致无法查明刘XX的真实财产状况。最终在本案的承办律师和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和调解下,李XX与刘XX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结果】

经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李XX与刘XX自愿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双方所生孩子长子由李XX抚养,次子由刘XX抚养,抚养费由双方自行负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小区房一套和小轿车一辆归刘XX所有,烧烤摊由刘XX经营。刘XX应于2020年5月8日前通过李XX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其180000元补偿费。

【鼎麒说法】

本案结案方式属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即通过承办律师和承办法官的沟通、帮助、促成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1.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本案中,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婚后的收入来源于双方共同经营的烧烤摊,但烧烤摊铺面是租的,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很难确定经营归属权,而且烧烤摊没有固定的收款账户,无法确定烧烤摊的经营收益。另外承办律师在向承办法官申请调查令时,承办法官不同意出具调查令,导致无法查询刘XX的银行账户信息。此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刘XX父母共同建造房屋的费用主要是李XX与刘XX出资,但是因为无法申请调查令,也无法确定刘XX和李XX的出资金额,导致李XX十分焦虑。

李XX是一位性格比较急躁且容易受别人影响的人,平时时间也比较空闲,所以经常会因刘XX的一句话而担心自己什么都分不到,从而不断追问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进展。对此,承办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对李XX进行了情绪安抚,也不断换着方式解释同样的问题。所以在本案的办理中,承办律师与李XX的沟通十分重要,而且沟通的方式也很重要。对于李XX的疑问要及时回复,可能询问的问题有一些是重复的,但是承办律师也适当的考虑并安抚李XX的情绪,使李XX在案件的进行过程中能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促进案件的顺利进展。

本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承办律师为李XX争取到了18万的财产分割补偿款及大儿子的抚养权。而且因为小儿子年纪尚幼,抚养权虽归刘XX所有,但是刘XX也同意暂时交由李XX抚养。李XX对这样的调解结果也基本满意,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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