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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王洪云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量:0

1、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向B所在工地提供钢管、方钢等材料,供货方式为A公司送货,到B所在工地后,由B或C在收货单上签字,后B一直未支付材料款,A起诉。

2、案件难点:

(1)货物签收人非合同签订方,如何确定C签字的性质

(2)如何确定AB双方实际交易数额

3、诉讼思路:

本案当事人委托后,律师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分析案件,确认本案证据并不充分,对于B之外的人员签字如何认定,AB双方最终货款交易额是多少无法确定,律师及时指导当事人完善相关证据,最终当事人的诉请得到法院支持。

4、案件提示:

(1) 合同条款应完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详细审查

    了解合作方基本情况

(3)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资质的审查

(4)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5)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保存好合同往来文件,留存合同履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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