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盗窃屈打成招,依法力争无罪释放。
来源:谢国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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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杨某租住在广州某城中村,一天收到朋友电话出外见面,在见面地方被四五个自称村治保队的人员控制,指责杨某是近日一件盗窃案的犯人,称有监控视频作证。杨某当场予以否认,要求调看监控视频被拒,随后“治安队员”对杨某实施殴打,杨某最后无法承受“承认”盗窃,不久治安队员将杨某总到当地派出所。
办案: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杨某,获得案件的诸多疑点及违法行为,随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有关疑点,并对“治安队员‘私下用刑行径涉嫌滥用职权、故意伤害及非法拘禁等提出控告,最终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立即放人。
结果:
无罪释放。
评析:
本案在村自组“治安队”是否具备执法权发生疑问,依照法律规定,治安队显然并无授权的执法权,但可以作为一般群众组织举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私下用刑显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还应当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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