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患病,婚后能离婚吗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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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看点:
两人经媒人介绍后相识并结婚,但是婚前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经过治疗未见好转,男方提出离婚,法院最终支持了离婚诉求,判决离婚。
案件介绍:
两人经媒人介绍后相识并结婚,但是婚前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经过治疗未见好转,婚后病情发作,先后到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29天。出院后,男方每月陪同女方一起去医院检查、治疗,经过反复的治疗依旧未见好转。随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至今,期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原、被告没有共同生育孩子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及债务。到了2015年,男方以与女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判决结果:
经调查,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性了。于是法院最终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但是由于女方患有疾病,所以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日后的看病经济补偿壹万元整。
律师观点:
一方患有不能治愈的疾病,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夫妻之间拥有互相帮助扶持的义务,所以在离婚时,往往法院都会或多或少的让健康的一方给予患病一方一点经济补偿,作为感情补偿,也算是日后看病的费用,这也是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和温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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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富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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