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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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L某与微信好友开放并盗其XX余额,被控盗窃罪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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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L某与刘某是通过微信认识的普通朋友,2015年11月3日L某方邀请刘某于成华区北城XX大酒店XXX号房间见面聊天,后刘某欲离开酒店,在离开之前甲乙双方交换了手机。后L某问及刘某XX密码时,刘某主动告知了L某密码,L某通过支付宝中心验证信息更改了刘某的XX密码,并将其中的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转走,而后L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已归还刘某5000元(伍仟元整)。11月5日刘某发现密码被更改,账上65000元被转走。

二、【辩护思路】

律师通过会见L某及与办案机关依法沟通交流之后,认为证明L某犯诈骗罪的证据比较充分,但案发前L某主动归还部分赃款,且没有将所得款项挥霍一空,事后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故确定了罪轻辩护的思路。

(一)L某构成盗窃的罪名没有异议

证明L某构成盗窃罪的证据比较充分依法能够认定,且L某认罪。

(二)L某犯罪情节较轻

1、被害人主动将密码告诉L某,两人关系特殊;

2、案发钱L某表示愿意归还,并已经归还部分钱款;

3、案发后L某存在坦白情节;

4、案发后L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三、【辩护效果】

2016年12月6日一审法院判处L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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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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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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