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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外送途中摔倒受伤

作者:苏宁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16 浏览量:0

    美团外卖骑手原告张某从某超市、包子店取餐后,准备送往丰台区某小区,行至丰台区三路居路某

院旁边时因雪天路滑,车辆滑倒,张某摔倒受伤。张某被120急救车送往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抢救,经诊断为:右股骨干粉碎骨折,住院治疗18天。

    此后法院指定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某伤后误工期为90-300日,护理期为60-120日,营养期为30-90日。

    经查,事发时原告作为美团骑手系锐智达(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在锐智达(北京)马连道站送餐,单位为每位职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投有雇主责任(人身伤亡)险、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医疗费用)险等。

    故原告将被告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通过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导原告准备证据,最终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获得赔偿款共计160149.27元。原告非常满意。

    判决结果: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60149.27元。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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