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为委托人获得应有赔偿
来源:萧伟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28
人浏览
基本案情: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将厂房搭建项目发包给黄*富,黄*富承包厂房搭建项目后,雇佣了王*定等一批施工人员进行厂房搭建。因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黄*富没为王*定提供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王*定在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施工过程中从高处摔落后受伤,并被送往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分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王*定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骨折线累及跟距关节面,右侧跟距关节间隙稍增宽。另,王*定于2014年4月15日到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原告双跟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达到左足十级伤残,右足十级伤残,误工时限为六个月左右。
2014年5月,因三方没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王*定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黄*富赔偿其相关损失。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发现本案缺乏关键证据,后先后通过对黄*富进行电话录音、乔装成保险公司对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黄*富进行调查取证,并最终获得关键证据(劳务关系)。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处广东*塑胶工程有限公司、黄*富赔偿王*定损失共计7万多元。
以上内容由萧伟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萧伟林律师咨询。
萧伟林律师
帮助过 78 万人好评: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4栋20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