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北京律师 > 易轶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夫妻签订离婚协后女方反悔,家理律师助男方摆脱婚姻

作者:易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0

律师观点分析

  2010年赵孙先生和赵女士经人介绍成为恋人,一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夫妻感情一直很稳定,婚后生育一子孙小某。2016年1月,女方和公婆发生矛盾,导致夫妻之间产生间隙,随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经过双方的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抚养权归女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就在这时,女方突然反悔,不同意离婚,男方无奈之下求助于易轶婚姻团队律师,希望能够尽快的摆脱这段婚姻。

  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解除夫妻关系。

  签订离婚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不满意的,还未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如果已经办理完成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后,就不能随便反悔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在分割财产是,另一方有转移、变卖、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时,一方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维系的美好和谐的关系。当一方对这段婚姻完全丧失信心,想要尽快结束煎熬时,面对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另一方一味选择逃避是否就能获得幸福?对任何一个人作出的选择,我们难以评价对与错,但是当夫妻双方明知继续婚姻生活已没有幸福可言时,逃避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真正勇敢地面对、用理性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才能让双方均得善果。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132-4146-096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