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律师

王毅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来源:王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1
人浏览

案件简介:

2013年委托人钟某骑行电瓶车经过成都青羊区XX路处,出租车向右停靠于右侧公交站台处,乖客打开驾驶室右侧门,将骑行电瓶车的钟某碰撞倒地受伤。后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X分局认定,出租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认定出租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钟某受伤住进医院治疗,驾驶员和某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向钟某提出和解。钟某为了怕麻烦不想诉讼,提出35000元的赔偿要求,而某保险公司认为钟某系农村户口,只能按农村标准来赔偿,只答应赔偿22000元(其中还包括了7000元的后续治疗费)。和解谈判在双方没达到一致后,钟某委托本团队陈铠楷律师,准备通过向法院诉讼来进行索赔维权。

委托代理人工作:

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大量的收集证据调查工作。1、钟某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2、随后的调查发现,钟某虽然系农村户口,但受伤前长期在成都某公司工作,用工单位在成都为其购买了社保。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钟某应按城市人口标准进行索赔。3、钟某的被抚养人情况只有年近70的父母,子女已成年。

案件结果:

最后委托代理人向成都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钟某的赔偿诉讼请求。钟某最终成功得到了76800元的赔偿款,远远超过了当初和解时的赔偿请求数额一倍多。

委托代理人:陈铠楷律师

以上内容由王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毅律师咨询。
王毅律师
王毅律师
帮助过 593 万人好评: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B座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毅
  • 执业律所: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01*********40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B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