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公司货款挪用,谭律师介入获释放
来源:谭冬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05
人浏览
韦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欠人一万多元被人催要,于是用代工资收到的货款用于还自己所欠的个人债务。该公司让韦某交出货款未果于是向公安局报案,韦某被抓。
韦某的家属委托谭冬梅律师为韦某提供法律帮助,在谭律师的指导下,韦某家属赔偿公司一万多元并取得谅解书。谭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建议对韦某不予逮捕。检察院采纳了谭律师的意见,对韦某做出不逮捕决定,韦某获释回家。
以上内容由谭冬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谭冬梅律师咨询。
谭冬梅律师
帮助过 936 万人好评:10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240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社区乐城3栋1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