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正芬律师

缪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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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淮安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婚姻家庭

代理刘某淮安因涉及故意杀人罪争取到缓刑

来源:缪正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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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委托代理人

江苏淮宁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 缪正芬

案情简要


刘某与徐某在2012年相识后同居生活,后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吵打。20158月,徐某决定终止两人同居关系,20151113日,被告人刘某向徐某表示复合。徐某认为二人复合无望,于14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报警救助。民警对被告人刘某武训诫后,将其带离租住处。其中刘某认为徐某不同意复合,系其母亲从中作梗所致,遂生报复之念。当晚9时许,刘某酒后至淮安市清河区市场附近购买一把尖刀和四颗安眠药,准备报复自杀。150时许,刘某再次饮酒后,携带尖刀,搭乘出租车到徐某父母居住附近。在此期间,被告人刘某因生活无望而准备自杀的手机短信,被群发给其亲友。凌晨1时许,刘某到叶某居住的房间附近,拨出尖刀,推门入室,叶某惊醒。刘某遂手持尖刀,对叶某戳次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刘某在其亲友处躲藏,20151116日,在淮阴区被公安机会捉获。归案后,刘某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经鉴定,叶某系胸部刀刺伤致升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为了证实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庭建议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死刑。

    


审判结果

被告人刘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被告人刘某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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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缪正芬
  • 执业律所:江苏淮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2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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