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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受害者单方事故全责却获赔偿案件

作者:季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22 浏览量:0

成功代理受害者单方事故全责却获赔偿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骑摩托车撞石墩上,交警部门定受害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代理人全面分析案件后认为可以诉讼获赔,经诉讼,几次开庭,在受害人全责的情况下,在可以判决路政部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双方达成谅解,受害人获得补偿三万元。

接案:

这种案子,一般认为没有发挥空间,更容易当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但笔者介入后认为,这是有打的空间的。

诉讼思路:

 

该案不同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案由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况,第一,是单方事故;第二,受害人全责;第三,受伤较重,需要两次手术。笔者介入代理后,建议分步骤走,现就前期的医疗费进行起诉,同时试探下各方反应。

 

代理:

 

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作为立案案由,将有可能的责任方都告上,路政管理处、交建处、交通局等,中间存在责任主体扯皮情形,所以申请追加了独立责任法人的共同隶属单位交通局。历经第一次、第二次开庭,第三次调解。第一次、第二次,上述部门按照以往惯例,认为原告自己的过错,即使是按健康权来打,其责任划分也要参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所以,一直对原告的诉讼不予理会,但笔者认为这是不同类型的案子,追究的主体也区别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交警虽然定了交通事故原告全责,但设置大石头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也说明不了设置大石头的必要性及合法性,说以要求相关单位承担责任是可以的,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结果:

 

在几轮诉讼后,相关部门在确信法院会判有责的情形下,我方也在得到后续一并调解的情形下,几方进行了调解,遂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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