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夏某受伤索赔案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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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夏某经常乘坐公交车出行。一日,夏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因公交车紧急刹车而致夏某受伤,住院治疗数天才出院。后,夏某找到公交公司,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遭公交公司拒绝。夏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
法院判令公交公司赔偿夏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
律师点评
本案中,夏某系公交公司的乘客,双方之间存在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夏某乘坐其运营的公交车时,有义务将夏某安全、及时送达目的地。夏某在乘坐公交汽车时,因公交车紧急刹车而受伤,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夏某的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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