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损】小学生课间打闹引发的损失赔偿案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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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孙,与老杨的儿子小杨,均为某学校在校小学生,系未成年人。一日,小孙与小杨在课间嬉戏打闹,致使小孙摔倒,经医院诊断,构成骨折,送医后做了手术,住院数天后才出院。后因拆除植入的钢板,二次住院。小孙的监护人经与老杨、学校多次协商赔偿无果,遂向律师咨询和求助。
案件结果
在律师调解下,小孙、老杨、学校三方达成共识,老杨、学校同意赔偿小孙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损失。
律师点评
本案系因孩子之间的打闹造成一方受伤而引起的赔偿纠纷案。
加害人小杨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法律规定,其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老杨承担。
受害人小孙、加害人小杨,均为在校小学生,其所在的学校,依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义务,因学校未尽到该法定义务,故此,应对小孙的受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此,老杨和学校均应向小孙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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