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孙先生确认劳动关系案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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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孙先生系农民工,在同乡引荐下,到某建筑工地工作。一天,孙先生在工地工作中不慎受伤。因公司未给孙先生依法办理工伤保险,而且,孙先生佩戴的工作牌上只写明公司简称,故此,孙先生在受伤出院后,只能找带班的工头,要求公司对其损失予以赔偿,工头不予配合。无奈之下,孙先生聘请律师,帮助其维权。
案件办理
律师经调查,查明孙先生工作牌上的公司是在外地注册的A公司,但因孙先生的实际工作地位于本市B区,故此,律师代理孙先生向本市B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孙先生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结果
本市B区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决确认孙先生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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