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王大诉请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案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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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有两个儿子王大和王二。2007年年底,王某去世,其父母和老伴均已先行去世。
2008年7月,王某承租的公租房被依法拆迁,因王某户口尚未被注销,王二便灵机一动,以王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又以王某的名义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款。
后,王大将拆迁人和王二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上述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审理结果
王大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律师点评
本案中,王某去世后,王二冒用王某的名义,和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使王某成为该协议的签约方之一。
依相关规定和实务,上述协议的签约方,需具备适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在上述协议签订时王某已死亡,其已丧失签订该协议所需的适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此,该协议并未成立,协议双方并未真正建立合同关系。
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此可见,只有在合同已成立的前提下,诉请确认该合同效力才有根据和意义。因上述拆迁补偿协议尚未成立,在此情况下,王大诉请确认该协议无效,显然缺乏法律根据,通常不会被支持。
律师心语
基于多年的代理诉讼经验,本律师深刻感受到: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深入细致地吃透案情,全方位多角度精准评估案情,找出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全面搜集并整理证据,精心挑选适当的案由,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方可有助于增加胜诉的概率,有利于真正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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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林树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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