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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开车出事故帮工车主都担责
作者:唐赏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量:0
2014年9月,周某请其好友李某开车到外地送货,李某因顾及朋友情谊便答应周某的请求。不想,李某驾驶车辆时在路上将横过马路的一个孩子撞伤。后李某赔偿伤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余万元。事后李某认为自己只是无偿帮朋友开车,对于超速有一定的过错,愿意承担1万元的责任,而真正的车主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李某委托律师起诉周某要求返还自己垫付的五万元。
本案中,李某在周某的邀请下帮其开车,双方未约定报酬,也未实际支付报酬。因此,李某系自愿、无偿的临时为周某提供劳务,双方之间实际形成的是义务帮工关系。李某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但也考虑到李某在开车中存在超速行驶的重大过失,故对损害也应承担责任。后法院判决周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李某承担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