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律师

朱江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

来源:朱江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19
人浏览

民间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蔡某分两次向胡某借款9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月息3分。借款到期后,蔡某未能按期偿还本息。胡某索要未果,将蔡某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宿城区公安局于20154月对蔡某涉嫌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立案侦查,法院裁定驳回胡某起诉,并将蔡某的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由侦查机关并案处理。

法院判决: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朱江律师点评:

对于侦察机关正在侦查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债权人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案线索移送。


以上内容由朱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朱江律师咨询。
朱江律师
朱江律师
帮助过 97 万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宿迁律师大厦10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江
  • 执业律所: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 地  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宿迁律师大厦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