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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作者:张东庐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量:0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108民初63532号

【代理律师】张东庐律师(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案情摘要】

梅女士委托王XX办理朋友孩子工作调动、落北京户口等事项,共计给了王XX办事的费用89万元,王XX收到钱后以种种借口拖延办理上述事项,后来直接消失不接梅女士电话。梅女士无奈,只好委托律师向王XX追回款项。

律师以委托合同纠纷提起了诉讼,并向法庭提交了向王XX支付上述款项的证据及双方就事项进展沟通的证据等,法院经审理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最终支持了梅女士的诉请,判决王XX返还梅女士89万元。

【律师分析】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一方收了钱却不办事,本案证据比较充分,可以证明梅女士支付了款项,但因为委托的事项违法,故该委托关系无效,法律规定,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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