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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赵某诉张某变更抚养权案例

来源:方园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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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某与前妻离婚后,双方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张某。但现在赵某认为女方张某未能依约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想要变更抚养权归男方所有。赵某依法委托本律师作为本案抚养纠纷的代理人,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向邹先生了解案件,认为有变更抚养权的机会,但需补充对其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补强胜诉机会。

    最终,在本律师和赵某的共同努力下,法院依法采纳了本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赵某所有,并有女方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该案胜诉后,本律师的尽责工作获得赵某及其家人的一致好评及感谢,孩子也有了更好生活的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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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13楼(市政府正对面、附二院隔壁)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方园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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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13楼(市政府正对面、附二院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