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来源:王英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2
人浏览
被告人王某系一名长期在西安以拾荒为生的无业人员,因于2009年12月12日下午16时许,在莲湖区劳南市场附近的大唐西市捡拾了被害人丁某藏匿于垃圾桶内的光碟,被丁某挥拳打伤,王某后基于报复心理用木棍将丁某打成重伤,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7月23日以故意伤害罪将丁某公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所接受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指定王英律师为其辩护。办案人员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有关案件材料,结合本案案情,提出被害人丁某对本案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请法庭酌情考虑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本意见被合议庭采纳,被告人的最大权益得以保护。
以上内容由王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英律师咨询。
![王英律师](http://d03.lawtimeimg.com/photo/20140530160114dvzyzqpyrmbu988_220wh220.jpg)
王英律师
帮助过 725 万人好评:5
西安市北大街宏府大厦10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