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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过户给儿子违法吗?
作者:胡继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23 浏览量:0
基本情况:
甲男曾与前妻育有一子小甲,在离婚时小甲由前妻直接抚养。后甲男与乙女结婚,甲男在与乙女结婚时有一套房产,尚有200多万贷款未还清,二人婚后一直共同还贷。十几年后,甲男与前妻的儿子小甲结婚了,在乙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甲男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小甲。
乙女知道后找甲男理论,甲男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想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
试问:甲男的观点对不对?
律师分析:房产虽是甲男婚前购买,但有银行贷款未偿还,乙女婚后与甲男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已经转化到房产上,因此房产不属于甲男全部所有。甲男擅自将房产过户给其儿子,侵犯了乙女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结论:乙女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甲男与其儿子的房产过户行为无效,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乙女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