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萍律师

王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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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在家照顾孩子、受伤案高发

来源:王志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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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在家照顾孩子、受伤案高发、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家长为了更好照顾孩子而请来保姆照料,但保姆导致孩子伤害的案件却屡屡发生。今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家政保姆致未成年人伤亡案件的审理情况显示,这类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年轻家庭中夫妻“双职工”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再加上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的放开,使本就紧俏的家政行业愈发火爆。而在行业火爆的同时,因保姆导致未成年人伤害的案件数量也迅速上升。
  据统计,仅2013年一年,北京市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就占到了过去五年收案总数的40%,而在这些案件中,超过八成的伤害发生在孩子与保姆的独处期间。
  小张还不满三岁,父母请来了王阿姨帮助照料小张。这天,小张在家中玩耍时,不慎将一壶开水撞倒,把自己淋了个正着。王阿姨听到孩子的哭闹也有些慌乱,情急之下竟然将孩子的衣服扯了下来,导致小张伤残。
  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列举出大量的案例。玩“举高高”游戏,不慎导致孩子脚部受伤;不慎将婴儿头部撞到柜角导致顶骨骨折;给孩子强行灌水导致吸入性肺炎;甚至保姆将孩子独自留在沙发上,由于疏忽使孩子摔倒,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类似案件的大量发生,让我们不禁要问,背后的原因究竟为何?
  “一些保姆的责任意识确实不强,护理能力也有欠缺”,二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张春燕表示,“除了保姆素质本身不高之外,家政公司疏于对保姆相关技能的培训、日常管理缺失也是重要原因。而且由于保姆害怕承担责任,常常隐瞒伤害事实,导致孩子延误治疗时机。”
  大量的案例也提醒着年轻的父母,在忙着赚“奶粉钱”之余,也不能完全将孩子的监护任务交给保姆。张副庭长表示:“人都会有失误,父母也不应过于依赖或者盲目信任保姆。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即使已聘请保姆,父母也应切实承担起照顾、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而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也发现,保姆的经济条件和赔偿能力通常有限,而家政公司则常常以格式合同条款为借口拒绝赔偿。加上家长面对孩子的伤情,情绪较为激动,案件的调解难度比较大。
  由此,法官提示各位家长,在选择家政服务时要慎重,要认真审查家政公司和保姆的资质,并签订家政服务合同,不要因为急于找保姆而忽视了孩子的安全。一旦发生了意外,家长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的维权工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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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志萍
  • 执业律所: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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