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律师

胡剑

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医疗纠纷

宋某某涉嫌盗窃案

来源:胡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4
人浏览

案情简介:宋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我接受其父亲委托,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证据,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宋某某涉嫌盗窃案得到轻判,宣判后第二天得以释放。

一、被告人宋某某具有以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在犯罪动机方面,宋某某是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临时起意偷拿了财物

1、宋某某是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偷拿了一些食物和财物。

2、宋某某是临时起意偷拿了这些财物。

(二)在主观恶性方面,宋某某的主观恶性不大,他偷取的主要是食物,其偷取电脑的目的也是为了换取食物。

(三)在退赃退赔和受害者谅解方面,宋某某已经对所有受害者进行了退赃退赔,已经得到大部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四)在家庭环境和学校教育方面,宋某某自幼缺少母爱,家庭的不完整和家庭的贫困导致其学校教育缺失。

(五)在社会贡献方面,宋某某是退伍军人,曾经为国家做出过贡献。

(六)在有无前科方面,宋某某系初犯,没有任何前科。

二、被告人宋某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一)宋某某的犯罪情节较轻

1、宋某某盗窃财物的价值较低。

2、宋某某入室盗窃的次数只有两次。

第一,宋某某偷拿水果、偷鸡吃与偷盗电脑是在一个犯意下完成的,这只能是一次盗窃。

第二,宋某某在周某某家外盘旋张望,只是起了盗窃的犯意,这不能称之为是盗窃未遂。

(二)宋某某有悔罪表现

(三)宋某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对宋某某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以上内容由胡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胡剑律师咨询。
胡剑律师
胡剑律师
帮助过 213 万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剑
  • 执业律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01*********58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