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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千里赴姻缘,男方赌博、出轨不珍惜, 旷律师助女方顺利离婚

作者:旷良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量:0

女方是广西的,嫁到湖南聪明能干,努力上进,深得男方父母喜爱。可男方不知珍惜沉迷于赌博,欠下很多网贷些年女方一直帮男方偿还债务女方至今还经常收到催收电话短信。且男方频繁出轨更是深深地伤害了女方的感情。2019年女方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男方双方开始分居生活。

法官在开庭当日为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小孩由其抚养并要求女方按法律规定支付600元/月(7200元/年)抚养费至成年抚养费的问题上,女方一开始有点想法,她说男方曾要求其支5000/抚养费本律师向原告释法,7200元/年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若对方不肯让步,也可以考虑接受该调解方案经过本律师的开导,原告最终同意该调解方案,顺利离婚。

本律师认为,顺利离婚,原告必须要尊重法律,勇于承担责任作为律师敢于说真话,必须明确指出当事人哪些诉求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律师不敢和当事人发表自己独立的看法,什么都听当事人的,看似是在当事人的利益着想,实际却会害了当事人因为法律规定不会因某个当事人的意志而更改,该承担的责任是逃不掉的。如果本律师不敢给女方释法抚养费7200元/年无原则的赞同女方只支付5000元/抚养费的意见,那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小小两千元的抚养费未能成功离婚。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湘0522民初XXX

原告:蒋某某,女,XXXXXX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邵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谭某某,男,XXXXXXXX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邵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号。

原告蒋某某与被告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决小孩谭雅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4年6月21日生育女孩谭雅,2014年8月21日在新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因感情不合已分居多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蒋某某与被告谭某某自愿离婚

二、小孩谭雅由谭某某抚养成年,从2021年5月份开始,由蒋某某按每月600元的标准支付小孩抚养费给谭某某直至小孩成年之日止,限每年的10月30日前付清当年的抚养费,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偿还

四、双方其他无争议。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蒋某某自愿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旷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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