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上海律师 > 邹连香律师主页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2个月时间,律师帮客户要回了工伤赔偿款。

作者:邹连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2 浏览量:0

Z先生五十来岁,2023年3月底,他在上海某个建筑工地干活时,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胸部右侧肋骨骨折,休养了3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其所在的人力资源公司为其办理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因工致残程度最终被评定为十级。

在工伤赔偿沟通时,Z先生与其所在公司发生了争议。公司负责人提出仅支付几万元赔偿金额来一次性了解双方纠纷,且公司对于其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也是只字不提,这让Z先生很不放心。

一次偶然的机会,Z先生来律所找到了邹律师沟通咨询此事。通过详细分析Z先生的的书面材料,律师初步判断Z先生所在地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项目购买了工伤保险,他是可以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了防止自己合法利益受损,Z先生当场委托邹律师为其办理工伤赔偿相关事宜。

在接受Z先生的委托后,邹律师协助Z先生与施工项目地的负责人沟通谈判,要求其尽快为Z先生办理提交申请工伤赔偿的相关手续。在得到施工项目地负责人确认后,邹律师才让Z先生提交相关工伤保险理赔原件给到该负责人办理。经过20天左右时间等待,Z先生顺利地拿到了社保部门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费。

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法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在确认用人单位不愿意依法赔偿后,邹律师随后又继续帮Z先生启动了劳动仲裁维权程序,一个月后,劳动仲裁委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在仲裁老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赔偿支付方案,用人单位在调解书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了Z先生*万元的金额。

 

综上,Z先生的工伤索赔,整个流程前后大概花了2个月左右时间,邹律师就帮Z先生妥善要回了其应得的全部工伤赔偿款,获得了Z先生及家人的好评。在提供法律服务的沟通过程中,邹律师的真诚、专业、尽责,缺一不可,唯有如此,还有为客户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邹连香律师

邹连香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139-1881-835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