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与向某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冯赟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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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机械设备公司主要销售某知名品牌的装载机、挖掘机,向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该公司的一台装载机,但是后来拒绝支付,剩余的几期分期款。
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向某支付所欠货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日计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向某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及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运行而造成的损失。
公司提交了买卖合同书、收货确认书、分期还款计划书、合格证等证据,被告向某不申请鉴定设备的质量,也无证据证明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失。
最后法院判决,向某15日之内向公司偿还欠款,公司派人给向某把故障设备修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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