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来源:季桂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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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Z于2012年6月28日进入**公司处的分店担任销售及市场开拓,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7月28日**公司口头无故解除双方劳动关系。Z于2013年8月份来到律师事务所,委托本律师为其维护权益。2013年8月13日本律师代Z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公司支付Z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15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000元。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全部支持了本律师提出的申请事项。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全部支持了本律师提出的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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