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某诉万某偿还借款案
来源:王军营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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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宫某与万某通过网络相识而交往,万某借宫某30万元用于购房,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之后宫某与万某登记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双方便开始因性格不合等原因感情破裂,通过诉讼方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后,宫某想到万某婚前所借的30万元借款尚未归还,宫某不清楚自己是应该主张30万元借款,还是应该主张款项的转化物即房产。
律师分析及代理过程
作为宫某的诉讼代理人,本律师认为,宫某与万某借贷事实客观存在,该借贷关系不会因双方登记结婚而自然消除。另外,鉴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宫某与万某所购置房产存在直接关联,因此宫某主张分割房产缺乏依据,只能主张偿还借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宫某要求万某偿还借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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