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遗产继承纠纷案
来源:王军营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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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范某兄弟二人,范某的父亲10年前已经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由于当时其母亲尚健在,按照一般习俗,没有对其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两年前范某的母亲也因病去世,父母的遗产(房产一套)由范某的弟弟占有和控制。看弟弟没有分割遗产的意思,范某主动提出了继承要求,此时,范某的弟弟拿出了一份母亲去世前留下的遗嘱,内容是将所留遗产留给范某的弟弟。
律师分析及代理过程
范某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鉴于遗产属于范某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其母亲个人财产,对于范某父亲所有的部分,因没有遗嘱,因此只能法定继承。范某母亲的遗嘱部分无效。按照法律规定,范某享有遗产六分之一的份额。最终,法院支持了范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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