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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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三千六百万元的房产买卖赠与纠纷案
作者:何正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量:0
张大于2010年与其兄弟张二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张二名下的房产一千多平方的某地产住宅楼临街商用门面的一半赠与给张大,由于张大在公司股权转让方面给予了张二较大的优惠,所以张二才办理了该房屋赠与,并经过公证处公证了赠与合同。
2012年,张大和张二因为公司的经营策略问题产生矛盾,张二不认可张大在公司作出的相关经营决策,两人因此结下怨恨,张大遂向张二主张办理赠与房屋的过户手续,张二不同意,因此两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张大主张该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张二主张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张大因此找到了何正海律师,请求其代理该案。
何律师接案后,通过几轮调解,发现兄弟俩的纠葛无法调解成功,遂积极地准备诉讼。法院在开庭时,张二主张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且公司经营方面被张大带来重大损失,要求撤销该赠与,何律师积极的组织证据,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法官对何律师的主张逐渐表示认可,后经过三次开庭,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该商用门面的一半的所有权属于张大所有,张大对何律师的代理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