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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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3千多万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结算纠纷案
作者:何正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量:0
李某为某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中标武汉某项目改造分包工程,分包合同工程造价为2千万,李某的工程公司如期开工,并于2017年工程竣工,通过项目投资方的竣工验收合格。
在工程结算时,工程总承包方由于人事变动,导致参与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全部被调走或离职,工程的现场签证,因为只有相关人员签字,部分没有加盖项目部的印章,承包方表示概不知晓均不予结算。由于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的变动更改较多,并且还有部分新增加的工程,该工程的现场签证单据超过1千万,如果签证单据不能参与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李某的工程公司将会无辜损失1千多万元。这时,李某找到何正海律师请求帮忙处理。
何正海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工程总包公司沟通过两次,总包公司均表示不予结算,何律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总包公司支付其认为不予结算的所有签证单据金额合计1千多万元。
通过何律师严谨的对证据的搜集和论证,在法院开庭时,法庭的激烈辩论和通过对所有证据的举证质证过程,最终法院接受了何律师的意见,判决总包公司向李某的工程公司支付合同外新增的签证单据上的工程结算价款1千多万元,李某对何正海律师本案的代理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