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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及时介入,成功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作者:朱景慧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量:0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临沂市罗庄区王某与其丈夫李某因琐事吵架,后家中失火。王某的婆婆怀疑为王某故意放火,遂向派出所报警。王某于2021年7月被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以放火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办理过程

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后,积极寻找辩护突破点,到检察院阅卷,与办公人员交换意见。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杨俊红放火罪的相关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勘验笔录制作存在瑕疵,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办理结果

检察院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朱景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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