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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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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例

来源:姜爱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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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例

被告人范某某,男,1972年6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镇平县。2010年1月24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被内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内乡县看守所。

2009年2月下旬,被告人范某某为承揽马山口供销社的房屋改建工程,找到内乡县城关镇“金龙复印店”店主袁某某(另案处理),与其共同伪造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证》三个证件。2009年2月25日被告人范某某利用伪造的证件与马山口供销社签订了房屋改建合同。被告人范某某施工改建房屋,在拆除大梁支架时,2009年4月7日上午11时50分发生倒塌,造成符某某轻伤、喻某某轻微伤。经内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直接经济损失199550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范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不受侵犯,打击犯罪,被告人范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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