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赔偿不够伤残等级怎么赔付(2014)
来源:万林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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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伍某于2013年5月入职佛山市南海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入职后从事制管工作,工资4000元每月,2013年07月21日05时30分左右, 伍某在车间工作时,被钢管砸伤右脚。后经南海创伤手足外科医院诊断为:右足第一趾末端闭合性骨折;住院28天,医疗费由厂方支付,自己支付门诊费用865元;2013年12月9日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不入级,确定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
关键词:工伤够不上伤残 停工留薪期3个月 住院28天
伍某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865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28天×50元×70%=980元
3、护理费:28天×50元=1400元。
4、交通费:400元。
5、停工留薪工资:4000元/月×3个月=12000元。
以上合计:15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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