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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670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作者:马兵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9 浏览量:0

津静检刑不诉【2023】478号

案情简介:

2021年8年,王X因涉嫌诈骗罪被天津市静海区某派出所立案侦查,9月29日,王X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0月5日,经辩护,王X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补充证据,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王X涉嫌多起诈骗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分别为2670万元,3942万元,120万元,将案件移送静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1月27日,静海区检察院决定案件不起诉,。

代理过程和辩护观点:

王X在公安立案之初委托马兵律师代理案件,经过审查逮捕阶段的无罪辩解,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无罪辩护,成功为王X争取了不予批捕和不起诉的无罪后果。

辩护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面对多项指控,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找出所有对嫌疑人有利的观点,重新塑造案件事实,成功影响检察机关不予认定指控事实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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