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资购设备不能用 律师维权挽回损失
【引言】
无锡某企业花费数百万巨资购进广州某外资企业设备一套,后发现该设备不适合该公司产品线生产,而款项已付,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高树武律师经过精心准备,搜集、补充相关证据,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以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使该公司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案件详述】
2008年12月,无锡一家企业负责人找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树武律师,焦急的叙述该企业所购入的一套大型设备,花费数百万元,但无法正常使用,使企业无法正常投产,从而无法完成其配套客户的正常订单,将面临额外的违约负担。因设备款已付,对方拒不承认自己产品的质量问题。更为糟糕的是,该设备当时进厂的时候,调试时能使用,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调试单上已签字确认,对方抓住这点,认为自己产品没问题。
高树武律师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对该产品申请质量鉴定,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保质期作为突破口,辅助以对方维修人员电话通话录音,设备工作录像等证据,远赴广州诉讼。在我方充分的法律根据和有力的组合证据下,最终获得胜诉。法院判定对方完全违约,支持我方的解除请求以及判定对方承担我方的合理损失。这样,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合理的损失全部得到补偿。
【律师提醒】
企业在商业买卖往来中,必须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合同关键条款须严密推敲,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防患于未然;对需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应慎重,充分考虑其所带来的后果;应尽可能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制度,确保相关证据的有效留存,不能出现纠纷时,什么有效证据都没有;一旦出现纠纷,应及早请律师介入,组织搜寻有力证据,否则时间太长,会丧失搜集证据的最佳时间。
(因涉及隐私,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