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突然病故,房屋遭冒名交易;樊律师助子女打赢行政官司
来源:樊广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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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产权人吴某突发疾病去世,留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位于广东某市的住宅房屋一套。吴某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小吴近期向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查询,得知房屋竟已过户到产权人吴某的妹妹名下。小吴遂找到樊律师咨询如何维权、讨回房屋。
案情分析:
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当事人小吴做了详细解答。本案如从房屋买卖行为角度,可选择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本案如从产权证颁发的行政行为角度,房管局未尽严格审核义务,发证行为违法,可选择行政诉讼撤销目前的产权证。
蛇打七寸。行政诉讼具有诉讼的便捷性和目的性,诉讼期间短,举证责任更在于行政机关。樊律师建议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本案系争产权问题,经阐释后,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蛇打七寸。行政诉讼具有诉讼的便捷性和目的性,诉讼期间短,举证责任更在于行政机关。樊律师建议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本案系争产权问题,经阐释后,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审判结果:
樊律师南下广东某市数次,从立案到开庭均全程亲力亲为,虽然打的是行政官司、虽然告的是政府机关、虽然说起来总有人说“告政府可不好赢”,但经樊律师的不懈努力,本案一审取得完胜: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所颁发给死者妹妹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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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广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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