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莎团队律师

杨莉莎团队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公司企业,综合

李某、刘某诉仲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来源:杨莉莎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8
人浏览

 李某、刘某夫妻购买仲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屋,双方签定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李、刘二人向仲某交付了10万元定金,仲某收取定金后,故意拖延不与李、刘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并称房屋被他人占有居住无法向李、王二人交付房屋,也办不了房屋过户手续。

    李、刘二人找到杨律师,杨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在出售给李之前本身存在纠纷,仲某名下的房屋被司某占有使用,其双方在打腾房官司;另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出卖人要在合同签定后的3个月内向李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出卖人却早已违约,李、刘二人有权解除合同。

    杨律师代理李、刘将仲某诉致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赔偿因不能购买该房屋而遭受的实际损失10万元。最终杨律师以,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明显存在过错,隐瞒房屋被他人居住的事实,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 ,以实际行为表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根本违约,得到了法官的认同,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仲某双倍返还20万元定金给李、刘,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李、刘造成的实际损失5万元。

以上内容由杨莉莎团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杨莉莎团队律师咨询。
杨莉莎团队律师
杨莉莎团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782 万人好评:4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莉莎团队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密云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4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