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律师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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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沧州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单方鉴定不认可 法院指定最靠谱

来源:张雪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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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为本人所办案件,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故隐去真实姓名。

       2009年X月X日,一方姓男子驾驶牌照号为冀XXX号轿车在某超市门前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驾驶汽油助力车的韦姓男子相撞,造成韦姓男子受伤,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方姓男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韦姓男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方姓男子车辆有交强险。

    我接受韦姓男子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当韦姓男子把所有材料放到我这里时,发现其已由交警部门单方委托做了伤残鉴定,为九级、十级。

我依据其病历、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等等分别计算出法律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并说明需要提供的各种证据以及向其分析了利弊。

        开庭后,被告XX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只认可其中的十级伤残,住院发票等等证据,这些也是我提前和当事人早就说明的问题。在双方交涉几回合后,(当事人为避免诉累,不愿意再重新申请鉴定)同意了我与保险公司和另一被告协商的调解方案.

一周后,我当事人收到保险公司划来的赔偿款,案结事了。

 

 点评:单方委托伤残鉴定,到法院后,保险公司一般不认可。

      尽量由原被告选定鉴定机构或是由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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