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追偿起诉状
来源:孙庆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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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状
原告:开封品味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边村工业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孙德勇 联系电话:……被告:张**,男,汉族、成年、住址: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解放路宏福小区26号楼3单元202室,个体工商户名称:临沂市正味源食品源添加剂商行,联系电话:…….
被告:高**,女,汉族,成年,住址;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解放路宏福小区26号楼3单元202室,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3640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被告购买原告原告食品添加剂等物品。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33640元,被告承诺于
此致
兰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开封品味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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