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业律师

王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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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枣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对一起提存案例的分析

来源:王建业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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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A与B于二OO七年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协议,约定A将名下房产出租给B,租期五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今年三月A因病逝世,无人领取租金,在他人的指点之下,B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受理过程:

我处受理了这个公证申请,并依《提存公证规则》履行了以下程序:

1、要求B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A的死亡证明、产权证的复印件、当年签订的租房协议书,历年履约的租金收条。

2、要求B将提存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体交与我处的提存账户管理。

3、根据上述事实,向B出具提存证书。

4、在提存后,按照B提供的由公安机关签发的A的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户籍地址发出EMS,将提存通知书送达A的继承人。

5、A的继承人C提取提存款,要求C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与A的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关于C是A的财产唯一继承人的证明。

受理思路:

本案首先涉及到提存关系。提存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债之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提存关系的存在多见于合同当中。关于提存的规定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01条到104条,我们公证系统也有专门的《提存公证规则》加以规定。总结一下,提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拒绝受领。即指债务人明确提出了给付的要求,债权人也有条件接受债务人给付的标的物,但债权人拒不接受给付;或者没有其他的正当理由,虽然债权人延迟履行合同构成了违约,但是债务人如不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债权人,债务人也将陷入违约。

2、债权人不能受领。债权人不能受领,既包括“事实上的不能受领”,比如债权人下落不明或者失踪,或者由于交通中断致使债权人不能够赶到履行场所,也包括“法律上的不能履行”,比如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监护人的情况,债务人可以依法对履行标的物进行提存。

3、债权人不确知。所谓债权人不确知是指债务人虽然尽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亦不能够确切的知道谁是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可以表现为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不清或未确定继承人。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即债权人A死亡后继承人不确定,导致A与B签订的租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如果B未按期缴纳租金则面临违约的风险。提存的标的物在《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有规定:“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一)货币;(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三)贵重物品;(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五)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本案中,需要提存额度标的物是金钱,属于可以提存的范畴。我们说提存并不是对债权人过错的处罚,而是通过提存的方式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或者终止合同关系,以保护债务人在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摆脱合同的约束力。

那么我们就要说一说提存的效力。

1、提存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债务消灭。提存使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法》第91条规定:“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提存公证规则》第17条明确规定:“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

2、债权人取得提存物领取请求权。提存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是“向第三人履行的的保管合同”,作为该合同的效力,是第三人(债权人)取得了对提存部门请求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并提供身份证明、提存通知书或公告,以及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提存受领人负有对等给付义务的,应提供履行对等给付义务的证明。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由其继承人领取的,应当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3、提存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在提存期间,一切发生的提存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因为在提存之后,提存物的所有权已经归债权人,所以债权人应承担标的物因意外原因而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但是,因提存机构的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提存机构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4、提存期间孳息与提存费用的负担。《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提存期 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本案涉及的第二个法律关系是继承关系。本案是由于A的死亡导致没有明确的继承人,致使B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由于A的继承人C提供了关于遗产继承的人民法院判决,拥有了继承租金的资格,使得C顺利取得了提存款。而继承是我们公证系统经常办理的一类公证事项,在此也不赘述。

哈尔滨市动力公证处

杨忠义  宫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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