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颖瑜律师

蔡颖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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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宣告失踪人的近亲属向保险索赔的代理词

来源:蔡颖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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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秦某亮于2007年7月7日骑二轮摩托车与蒋亚某驾驶的汽车(受雇于鲁某,且当时是为鲁某出门办事)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事故造成秦某亮脑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的过程中,因脑疝产生意识模糊,于2007年8月7日从医院走失,彼时治疗尚未终结。秦某亮户籍所在地的M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9日宣告秦某亮为失踪人,秦的妻子何某琼为其财产代管人。随后,何某琼、秦某真、秦某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亚某、鲁某,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共计12万元。

代理词节选:

       第一,原告是适格的主体,有权对被告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且原告的诉请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秦某亮于2007年7月7日因交通事故脑部受伤,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于2007年8月7日从医院走失;当时,治疗尚未终结。我们从XX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通知书中可知,秦某亮乃因走失这一客观原因中断治疗,而不是遵医嘱结束治疗而出院。后M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9日作出宣告秦某亮为失踪人、何某琼为其财产代管人的判决。因为宣告失踪的判决必须符合下落不明逾2年、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下落不明的条件,所以从秦某亮失踪日至被宣告为失踪人的这段时间,属于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的,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宣告失踪的判决属于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宣告失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原告于2010年10月18日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原告何某琼为失踪人秦某亮的配偶,由法院指定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依法有权代为要求被告给付侵权之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原告秦某真、秦某杭作为失踪人的子女,不仅替被告代垫了部分医疗费,还因参与护理等产生损失若干,因此也有权要求被告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综上所述,原告起诉被告请求支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合法有据的。

       第二,三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蒋亚某为肇事司机,被告鲁某为肇事车辆车主,其二人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M支公司购买了强制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又发生于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因此被告三不仅应当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强制险不足赔偿的部分,还应当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至于被告三对于原告超过诉讼时效的答辩意见,请参照上文,在此不再赘述。虽然秦某亮与蒋亚某分别负本事故的同等责任,但是交强险的性质和功能在于及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减轻交通肇事方的经济负担,故被告三以受害人负事故同等责任而要求减少赔付的意见与交强险的宗旨相悖,并且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至于被告二已持相关医疗费发票向被告三理赔,被告三因此主张保险事故已经理赔,原告不得重复主张赔偿的意见,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首先,被告二已理赔的仅仅是医疗费的一部分,原告的损失并未得到全部赔偿。第二,保险公司以合同相对性为由,提出主张权利的主体应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原告不是被保险人,与被告间无合同关系,诉讼主体不适格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错误的。投保人怠于主张,受害人要求保险公司给付赔偿金是合法合理的,不仅可以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受害人的利益,避免了受害人利益因投保人的下落不明而处于期限不确定的等待之中;还节约了社会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并且本案适用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原理,并不违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相反,可以从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找到相近似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之债作为债的基本形式之一,在本案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因保险合同的订立及事故发生的事实而具有了债的关系,而受害人与司机、车主之间存在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关于第三者责任险部分,本来车主有权利主张,但其怠于主张,这直接影响到了另一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本案的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受害人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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