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坚律师

张付坚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离婚成功案例】母爱

来源:张付坚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3
人浏览

    上个星期本人代理的李某诉其夫张某的离婚案顺利调解结案,离婚案办了很多,但是本案却留给了我非常深的感受,那就是在李某身上,我看到了女人最伟大的一面—母爱。

    李某与张某2001年相识,双方谈了一年的恋爱即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0810月,李某生育一女,一家人也是其乐融融。可好景不长,2013年初,张某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女人,且李某也接到了第三者的威胁电话,第三者表示要让她们家人不好过。李某为了女儿的安危,遂于张某离婚,但张某不同意,并向李某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与其她的女人发生性关系,若发生了性关系,位于某某的房屋一半归女方所有。拿到这个保证书后,李某原谅了丈夫,但刚过几天,李某就收到了**锁酒店的邮件,邮件显示其夫在4月份之内连续在**酒店开了七次钟点房,李某忍无可忍委托本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本人一定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在法庭上,男方同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但位于某某的房屋女方不能分割(对方称该房屋为男方个人财产),否则,男方不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为了得到女儿的抚养权,李某打算放弃该房屋的分割,本人也多次劝导李某,一旦放弃了房屋的分割,以后在武汉市带孩子没有房屋是非常不方便的,且孩子从一出生都是由女方在抚养,男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比较难的,要求房屋的分割对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影响也不大,没想到李某说了这样一句话:若万一法院判决了孩子由对方抚养,我要房子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我现在不要这个房子,对方就同意孩子由我抚养,有了孩子对我而言就足够了,房子以后有钱可以再买,若孩子由他抚养,以后要变更抚养权就难了。既然李某这么坚持,我也不能违背她的意思,于是放弃了对房屋的分割,但值得一提的是,该房屋还没有办理产权证,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没有办理产权的房子,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本案中,李某放弃的只是该房屋暂时的使用权,它日,一旦该房屋产权证办下来后,李某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该房屋。虽然李某放弃了该房屋使用权的分割,但本人为李某的女儿争取到1000元每月的抚养费(男方月工资1500元)。

    在本人办理大量的婚姻案件中,也有一些夫妻都不想要小孩,孩子像皮球一样被父母踢来踢去,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万分难受,孩子长大之后会怎么记恨自己的父母,我宁愿夫妻双方都要小孩,这样小孩不管随哪方抚养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生活及童年,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到希望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能够像我的客户李某一样,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放弃,有了孩子,有了一切,这才是母爱。

以上内容由张付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付坚律师咨询。
张付坚律师
张付坚律师
帮助过 2633 万人好评: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洪山礼堂、省委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付坚
  • 执业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1*********05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洪山礼堂、省委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