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贩卖毒品案
来源:廖生营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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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被告人雷某在家中将从他人收购的2万克鸦片前后五次贩卖给他人,第五次贩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一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雷某死刑。二审期间,经律师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提出一审对雷某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雷某贩卖的大部分鸦片系应他人给予好处费(每500克1000元)才去收购和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2011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改判上诉人雷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大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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