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春律师

胡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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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与其前妻的离婚房产纠纷

来源:胡海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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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高先生在外企工作,结婚后与前妻积累了一些财产,和前妻共同购买房子的时候,以他的公积金账户为首付首贷,前妻为附贷。还款的时候一般情况先扣主账户即高先生账户,后扣附账户即前期。

两人离婚后,房子归前妻所有。虽然房子归前妻,但由于高先生的主贷身份一直没有变,公积金中心依然每月从高先生的工资中扣除房贷。这时候高先生就找前妻理论,说是这个时候的房子已经归前妻了,贷款不能再由他来还,应由前妻还贷,但前妻坚决不同意他变更主贷身份。

高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在调解时候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当时调解法官极力要把这个案子调解成功,但是高先生和前妻之间的矛盾很深,始终达不成协议。

二、律师介入

这个时候高先生找到律师,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经与高先生充分积极沟通,制定解决策略及目标,律师在其中积极斡旋,对高先生的前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为其分析利弊,进行说服教育。

高先生前妻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让步,高先生也答应少收了15000块钱,双方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协议,然后第二天,律师陪同高先生到银行,在前妻的协助下,一起办理了变更贷款人,去掉高先生为还款义务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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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胡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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