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之三方协议
【基本事实】
2016年8月,某消防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和乙公司签订了消防改造工程合同,由于总发包方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后经协商,委托人、乙公司和甲公司三方就工程款支付事宜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由甲公司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委托人。但甲公司仅向委托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原告的诉求】
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其利息。
【经办过程】
1、诉讼思路
先要确定三方的关系,该工程的总发包方是甲公司,甲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消防工程交给委托人承包,付款顺序为先由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支付给委托人,但是因为甲公司不付款,乙公司就无法给委托人付款,所以三方重新达成付款协议,由甲公司直接付给委托人。
在三方协议签订之前,甲公司和委托人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甲公司没有给委托人付款的义务。但是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甲公司和委托人便存在合同关系,委托人要求甲公司付款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所以律师最终确定只起诉甲公司一方即可,不需要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虽然委托人和乙公司存在承包关系,但是最终确定的是由甲公司付款。
2、调解经过
由于该案件比较简单,这个简单并非是案情简单,而说的是由于前期证据方面的工作做的比较充分,在诉讼阶段案件就比较简单。虽然工程项目是一个,但是签订的是两份合同,并且两份合同的主体不一致,如果没有三方协议的话,那么委托人只能够起诉乙公司,但是甲公司又没有给乙公司付款,即使起诉乙公司胜诉,可能乙公司也支付不了工程款。所以三方协议尤为重要,这也是促成这个案件能够快速调解的原因之一。
由于标的额较大,涉及到100多万,又遇到疫情,所以甲公司一次性付款很难,委托人也是基于疫情原因的考虑,同意甲公司分期支付,但是双方对于分期付款时间存在较大争议,最终历时一个半月的时间,通过律师和法官做双方的工作,双方终于对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调解,但是也远远要比等判决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节约了很多的时间成本,并且被告已经支付了第一期的合同款。
【案件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案件调解成功。
【律师分析】
诉讼中并非每个案件都可以成功的调解,能够达成调解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要掌握案件的走向,有充足的证据,这就要归功于诉前的准备阶段。
如今好多原告认为自己很占理,只要自己起诉就会胜诉,但是法院判案讲究的是证据而并非是案件事实本身,也许原告说的就是案件的真实情况,但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最终导致判决结果不是很理想。
因此,建议大家在起诉前做好充分的诉前准备,尤其是证据方面,尽量确保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