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王庆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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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工伤损害赔偿
受理法院:舒城县人民法院
承办律师:王庆军
受理时间:2011年5月9日
案情摘要:张某在朋友李某开的垃圾加工站打工,一干就是10多年,2010年10月23日,张某在工作中从高处摔倒导致颈椎严重受伤,治疗5个多月,支付理疗费9万多元。经评定张某构成8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律师建议:1、员工于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用工合同,否则发生赔偿争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要大费周折;
2、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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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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